佣人替姜琳倒好牛奶,递过来。

    姜琳笑眯眯接过,眼神仍黏在梁京雾身上。

    他不吭声。

    她就又柔声开口,“你那件衬衫,我亲手洗过了,等我婚礼的时候,你可以穿。”

    梁京雾那时候咀嚼的动作慢了下,终于抬眼。

    看她。

    没有任何温度地开口,“衬衫我扔了。”

    很好。

    他总是知道怎么激怒自己。

    姜琳想起青春期的他,在那个燥热的年纪,给他写情书的女孩,偷看他的女孩有很多很多。

    情窦初开的机会有很多。

    但他一心放在食物上。

    他是真的很爱研究美食的一个人。

    那会她还挺喜欢他这个点。

    同年龄的富二代爱玩,爱泡妞,而他从小跟着养父在形形色色的饭局里混,特低调,没养成半点不良习惯,还慢慢将他母亲的嫁妆从集团那群老狐狸光明正大地赢回来。

    完成这些事的时候,他才二十三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