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罢免卢文政商会会长一职!”

    这个提议可谓石破天惊。

    卢文政身为卢家家主,在没有被通知到场的情况下,被股东大会提议罢免商会会长一职,这其实已经能说明很多问题了。

    “我不同意!”

    立刻就有家主一脉的股东站起来大声反对,“未经家主允许,你们有什么权力召开股东大会?有什么权力罢免会长?!”

    提出议题的老者冷冷地看向此人:

    “我卢氏商会的规矩,只要有超过一半的股东同意,就能召开股东大会。只要有超过三分之二的股东同意,就能罢免会长!”

    “今日的股东大会,已经有一半的股东同意召开。至于罢免会长,我现在提出了议案,接下来按照流程投票即可。”

    “你”

    反对的人无话可说。

    这确实是符合商会规矩的,只是这样的规矩,过去几十年来从未有人使用过。

    “开始投票吧,同意罢免卢文政商会会长一职的人,请举手。”

    老者说道,然后率先举起自己的手。

    随后陆续有人举手。

    在场一共有二十七名股东,卢氏商会的总股东数量是三十人。

    也就是说,要有超过二十名股东同意,才能罢免卢文政商会会长一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