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桂溪一战,吾军同我军达成一致,共同把枪口指向鬼子。”

    “事后,他们北上。”

    “你要不要向防务部申请,也把我一块毙了?”

    …

    代助愣住。

    他头摇的和风车一样,“叶将军,真的是误会。”

    “我会向防务部打报告承认错误,是我们复兴社的错误,才给莫昂将军蒙上了冤屈,对不起。”

    …

    既然代助承认错了。

    叶安然也就没再深究。

    要说起来,自己是没理的。

    复兴社能把莫昂一个将军级别的人关起来,并有信心报送特种军事法庭核准死刑,一定是掌握了其通敌的证据。

    其证据无非两种,一种是物证。

    另一种是人证。

    要法办莫昂这样的高级别军官,肯定要人证物证均在。

    而人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