只能说不好也不坏,就那样。

    唯一值得庆幸的一点就是。

    幸好当时她走的及时,那家煤老板还没来得及给彩礼,她就已经逃走了,所以她父母除了对她怨恨不已,以及被媒人骂了一通之外。

    并没有什么经济损失!

    当然,如果没得到十万彩礼也能算损失的话,那是的确有损失。

    在原身回到家,并且见到她父母的第一瞬间,她父母不是问她去哪了,也不是问她出去受没受苦。

    而是一个拿棍子一个拿绳子。

    像要逮跑出猪圈的猪似的。

    后来还是她经纪人出面,又是拿法律大棒敲打她父母,又是拿她当了明星之后能赚很多钱,远不是那点彩礼能比的这甜枣来说事情。

    原身父母才暂且偃旗息鼓。

    而最终结果就是,原身必须把她赚的钱的大部分给她父母当养老钱,不然他们就会到处说她不孝。

    让她名声臭掉,万人唾弃。

    原身当时对她经纪人还是蛮佩服的,所以见经纪人对此没任何意见,她自己最终也没提什么意见。

    有了这份允诺,以及原身又把自己攒下的三万块钱交了出去后。

    她便顺利拿到了户口本,并且办好了身份证,与那家经纪公司正式签约,并且一签就是整整十年。

    原本原身以为,她跟经纪公司签约之后就能有更多的演戏机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