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桃的野心我自然懂,他想让我把事业的重心重新的转移回林家,然而后让沈家人姐妹们当附庸,输血和滋养林家。

    最后,两家融合成为一家。

    逻辑上是没问题。

    但她太低估沈美娟的野心和意志了。

    她忘记了,虽然她现在是林家实际上的董事长,但人家沈美娟做老大已经很多年了,人家的韬晦,心机还有算计,岂是甘愿成为“马子”的?

    也可能,林珊在林桃面前,过于神话我的‘手段’了,让林桃有信心觉得,沈家姐妹会爱得我死去活来,甚至丧失理智,愿意为我付出一切。

    然而,有些事情,可没有她想的那么简单。

    沈美娟是愿意为我付出一切,但前提是,她要保住自己的家业,不让财产外流。

    如果两家合并的话,虽然名义上是好听,变成了一个“江氏集团”,但实际上,却又是给她们两拨人提供了一个互斗的平台。

    到时候,我一碗水端不平,她们甚至会爆发尖锐的矛盾,甚至于有可能‘以死相搏’来争夺我。

    面对这种情况,我觉得,还是不要合并的好!

    我之前的想法有些太幼稚了。

    沈家还是沈美娟,林家则还是林桃。

    我有两个集团,做两个集团的隐藏老板,让她们竞相讨好我,而彼此之间又相互独立结算,互不干涉,这样反而会消停一些,而我自然成为最大的受益方。

    总归是,就算是皇帝,也没有说让妃子们住在一个屋檐下的,都是各有一个宫。

    不然的话,她们非掐起来不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