两点,申喜乐去上班了,丰止越闲来无事,一个人开着车在街上闲逛。

    来A城三年,还从未在白天逛过。

    A城的冬天虽冷,但极美。

    和煦的阳光透过稠密的树叶洒下,光斑点点,斑驳美丽。

    丰止越单手握着方向盘,另一只手搭在车窗上,姿态闲散,从容。

    迎面骑来一辆黑色的机车,帅气,炫酷,“轰隆轰隆”发动机的轰鸣声让丰止越沉醉,机车的帅气,不在于它的外形,而在于它发动机的轰鸣声。

    年少时,他曾钟爱的速度与激情,高二那年,他与同伴骑车摔骨折后,斯女士与丰父便把他的机车藏起来,从此再也不许碰。

    忽地,丰止越特别怀念那种疾彻飞扬的感觉。

    脑海中有个成型大胆的想法,骑着机车带申喜乐去看城市最美丽的烟火。

    虽然俗套,但是浪漫。

    丰止越是个执行力很强的人,当即就把车开回花与新城,去机车俱乐部提了辆新车。

    提到新车,丰止越感觉全身都被注入了新鲜的血液,热血沸腾,迫不及待地想要和申喜乐分享,想带着她在夜色中疾驰,感受这极致的浪漫。

    他拍了张机车的照片,正准备发送,随后又撤销,不如给她一个惊喜。于是编辑了一小段文字。

    【宝宝,下班我来接你。停车场门口见,有惊喜。】

    申喜乐看到信息的时候刚好趁着病人做胎监的空档喝了口水,心绪一阵混乱,满脑子都是丰止越说得惊喜。